讓救人警車交費收費站太“冷血”
2012-08-08 10:08:41 作者 : 王聃 來源 : 有對公路公共產(chǎn)品屬性的深度還原,自然也就不會有“冷血”的公路收費站
日前,新疆烏魯木齊吐烏大高等級公路上發(fā)生一起車禍,一輛轎車上5人受傷,特警駕駛警車將傷者送往醫(yī)院途中經(jīng)過柴窩堡收費站時,收費員堅持要收過路費才放行。特警因怕耽誤搶救傷者,不得不交費。收費站負責人表示,收費站也有自己的“苦衷”,希望公眾能給予理解。
沒有比生命更珍貴的存在,所有的利益訴求都應(yīng)該為救死扶傷讓路。然而,即便是載著已經(jīng)昏厥的傷者的警車,不交過路費,也在收費站前寸步難移。一個冰冷的收費站是如此堅硬地存在,刺激著世道人心,也在形成輿論的道德審判。
人們之所以如此憤怒,其實是基于一種觀念:公路是公共產(chǎn)品,作為其組成部分的收費站,要體現(xiàn)出公共產(chǎn)品的“服務(wù)性”與“人性化”,所以不為急需救治的傷者免費讓路讓人無法接受。
新聞中“冷血”收費站負責人所說的苦衷,或許是因為承擔著巨大的收費壓力,所以收費站不能放過任何一起可能逃費的通行行為,即使是救人的警車。
高速公路不再姓“公”,本應(yīng)該有血有肉的收費工作人員成為強大吸金機器上的牢固一環(huán),并且對自己的不盡人情行為振振有辭。它不僅顯示出此種行為之荒謬,更盡顯于強大的收費機制下,誰都可能成為冷漠利益的一部分。
一座風(fēng)不能過、雨不能過、公民生命不能通行的收費站,必須要承擔圍觀者的不齒與罵名。顯然,類似的事例不能重演,而這指向的是更大的問題:如何找回高速公路的公共屬性,如何遏制地方政府對高速公路建設(shè)的狂熱以及由此造成的收費泛濫?
日前,國務(wù)院轉(zhuǎn)發(fā)通知,同意四個重大節(jié)假日免收公路過路費用,這無疑是一個惠民式的進步。有對公路公共產(chǎn)品屬性的深度還原,自然也就不會有“冷血”的公路收費站,它也不必因為委屈而聲稱“確有苦衷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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