煙草干部辭職冒充警察"緝私" 截扣200多萬元財物
2010-09-25 09:23:51 來源 : 南國早報??? 廣西新聞網(wǎng)記者 駱南華 通訊員 任超
??? 因為發(fā)現(xiàn)線人舉報走私煙“線索多、數(shù)量大”,曾任興業(yè)縣煙草專賣局稽查大隊大隊長的彭春明決定辭職后自己“緝私”。在置辦假警車及警服、手銬等物后,彭春明等人在不到半年的時間內(nèi),就截扣到200多萬元的煙酒等物。一審法院以犯招搖撞騙罪對彭春明等人作出判決后,自治區(qū)人民檢察院認為罪名不當,目前已提起抗訴。這伙人的行為到底是“騙”還是“搶”,仍沒有最后定論。
??? 60多萬元的貨物被截走
??? 彭春明等人是如何在短短的時間內(nèi)屢屢得手的呢?案發(fā)后,一些受害司機講述了這伙人的作案經(jīng)過。
??? 2008年4月13日零時,大貨車司機蘇某、鄭某幫老板從崇左市拉貨,送往廣東潮州市。車上裝著香煙、蔬菜等物。
??? 第二天上午,當蘇某從南梧高速公路貴港收費站駛出約10公里時,發(fā)現(xiàn)有一輛閃爍著警燈的警車超車,要求他們靠邊停車接受檢查。
??? 蘇某停車后,從警車上走下兩名身穿警服、拿著手銬的男子,盤問蘇某車上裝的是什么東西。稍后,警車上又下來兩名便衣男子。一名穿警服的男子稱,有人舉報蘇某拉有走私香煙,他們要查貨。
??? 在兩名穿警服男子押送下,蘇某只好開著貨車跟警車走。行駛一段路后,蘇某、鄭某被要求坐上警車,貨車由一名便衣男子開走。警車開到某公安局大門時,警車上一名自稱為隊長的男子稱:“這是我們單位,現(xiàn)在先不進去,看你們有多少貨。如一進去就麻煩了?!?/p>
??? 警車載著蘇某、鄭某在貴港市內(nèi)兜轉(zhuǎn)到下午1時多,那名隊長終于發(fā)話:“你們拉的是走私貨,要罰1萬元?!苯?jīng)蘇某求情,隊長稱打電話給局長后,罰款降為2500元。蘇某交了2000元后,警車才將他們拉到貨車旁。隊長稱:“車就不扣你們的,你們開走吧?!钡汝犻L駕駛警車離開后,蘇某馬上打開貨車查看,發(fā)現(xiàn)車上裝的410件外國煙、50多公斤蔬菜,總價值60多萬元的物品已不翼而飛。
??? 事發(fā)后經(jīng)貨主打探,才知道查扣蘇某貨車的人,根本不是貴港市公安部門。意識到遭遇假警察后,蘇某趕忙報了案。
??? 真警察圍堵假警察
??? 商家運輸香煙等物被“警察”查扣的事件,在貴港市境內(nèi)已不是第一次發(fā)生。2008年3月到8月,貴港市警方屢屢接到貨車司機的貨物被不明身份的“警察”扣走的事件:
??? 2008年3月5日晚上,南寧市的貨車司機劉某、青某,在南梧高速公路貴港收費站出口,被冒充貴港市公安局民警的男子押上警車控制,貨車上價值35萬多元的270件外國煙、100多件葡萄干被卸走,司機還被迫交出3000元“罰款”。
??? 2008年4月28日晚上,同樣在南梧高速公路貴港收費站出口外,貨車司機柳某被假警察查車,被扣走價值67萬多元的洋酒一批,還被“罰款”1500元。同年7月1日晚上,貨車司機王某在南梧二級公路大圩路段一個加油站附近,被假警察扣走價值22.5萬元的外國煙150件,“罰款”1800元。同年8月17日晚上,貨車司機周某在南梧二級公路桂平市境內(nèi),被假警察扣走價值42萬多元的洋酒一批。
??? 頻繁發(fā)生的假警察“緝私”事件,引起了貴港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視。根據(jù)司機的描述,貴港警方掌握了嫌疑人使用的假警車特征。
??? 2008年10月2日上午6時許,當一輛掛著“桂A0736警”的警車駛進收費站時,等候已久的貴港市民警立即圍了上去。這輛警車突然加速沖過收費站欄桿,將堵截的一輛警車頂開后奪路狂奔。
??? 警方緊緊追趕。駕車者將“桂A0736警”警車拋棄在興業(yè)縣葵陽鎮(zhèn)一個果園內(nèi),車內(nèi)4名男子分頭潛逃。警方在現(xiàn)場找到5副假警車車牌。
??? 經(jīng)過縝密偵查,警方最終鎖定興業(yè)縣的彭春明、梁峰、吳軍及玉林市玉州區(qū)的陸青山等人。2008年10月22日,貴港市警方在廣東將彭春明、梁峰、吳軍3人抓獲。陸青山隨后也被玉林警方抓獲,另有3名曾參與作案的男子在逃。落網(wǎng)者對冒充警察5次截扣煙酒等物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
??? 舉報線索撩起大隊長貪念
??? 今年31歲的彭春明,作案前曾是興業(yè)縣煙草專賣局稽查大隊大隊長。在辭職前,彭春明的主要職責是負責查走私煙、假煙、跨地區(qū)銷售的煙。從2005年開始,他開始向被抓獲的非法經(jīng)銷香煙者派發(fā)舉報卡片,并告知,凡舉報屬實的,將對舉報者按繳獲煙草拍賣所得款20%的幅度給予獎勵。
??? 重獎確實給彭春明的工作帶來了極大的便利,陸續(xù)有人向他舉報走私煙的線索。彭春明發(fā)現(xiàn)一名南寧市線人的線索很多,舉報也很準確。按這名線人提供的線索,他每次查獲的煙草案值,都多達十多二十萬元。彭春明決定自己辭職干起“緝私”工作,想將繳獲的走私煙拿去銷售。
??? 辭職后,彭春明找到了在興業(yè)縣農(nóng)機監(jiān)理站的戰(zhàn)友梁峰等人商量作案事宜,決定由自己負責與南寧的線人單線聯(lián)系,得到涉嫌走私煙酒的貨車情報后,大家去伏擊可疑貨車。團伙成員中,有人負責假扮警察,有人負責看守司機,有人負責開走貨車。
??? 確定分工后,彭春明出錢讓梁峰到南寧市新民路購買了警服、手銬、警用鋼盔、執(zhí)勤反光服等警用物品,還將一輛轎車送到興業(yè)縣的汽車修理廠噴涂成警車,裝上警燈、喊話器等警用設(shè)備。一切準備妥當后,這伙假警察便上路“緝私”,并屢有斬獲。在不到半年的時間里,他們作案5次,獲得價值200多萬元的財物。嘗到甜頭后,彭春明等人又增置了一輛假警車,購買了6本假警官證,假證的單位寫的是貴港市公安局、南寧市公安局等。
??? 為了不讓司機起疑,他們查車時一般都在收費站出口或加油站附近,作案時都說普通話,還盡量模仿警察查車的流程操作。將貨車司機帶上車后,他們還給一些司機帶上手銬,沒收司機手機。將司機放行后,還讓司機到公安局或海關(guān)“接受處理”。
??? 彭春明等人為防被人識破,在作案前就準備一輛大貨車,帶著裝卸工候命。迅速轉(zhuǎn)移貨物后,他們又換另一批裝卸工卸貨。得到煙酒后,彭春明則帶上樣品趕到廣州低價賣出。第一次作案得手270件外國煙后,他就以15萬元的低價賣出。每次得錢后,彭春明都按20%的比例,將舉報獎金兌現(xiàn)給舉報人。
??? 是騙是搶還沒定論
??? 彭春明等4人落網(wǎng)后,因涉嫌搶劫罪被公安機關(guān)逮捕,后被貴港市人民檢察院以相同罪名提起公訴。先后幫改裝兩輛假警車的興業(yè)縣某汽車修理廠的老板周某,也被指控觸犯非法生產(chǎn)、買賣警用裝備罪。
??? 2009年11月27日,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,認為彭春明等4名作案者,是假冒國家工作人員進行詐騙,他們構(gòu)成的是招搖撞騙罪,而非檢察機關(guān)指控的搶劫罪。彭春明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,梁峰獲刑8年,吳軍獲刑6年,陸青山則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,緩刑兩年,周某則獲刑1年一個月。5人均被并處罰金。
??? 一審判決生效后,貴港市人民檢察院認為彭春明等4人所犯的應該是搶劫罪,法院對罪名及主從犯認定不當,遂向自治區(qū)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。
??? 檢察機關(guān)認為,冒充警察搶劫和冒充警察招搖撞騙的區(qū)別,主要看是“搶得財物”,還是“騙得財物”。彭春明等人作案5次,都是選擇在夜黑人少時進行,實施的是搶劫手段。如,攔停車后,采用人貨分離的手段,取得受害者的財物,還限制了司機的人身自由,使用了諸如銬住司機等暴力手段。他們的行為應該是攔路搶劫,而不是招搖撞騙。
??? 今年8月底,自治區(qū)人民檢察院在審查后,認為貴港市檢察院提請抗訴的事實及依據(jù)充分,遂決定向自治區(qū)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。目前,自治區(qū)高級人民法院尚未開庭審理。
?
新聞稿件歡迎直接聯(lián)系:QQ 34004818 微信公眾號:cpsjyzb
我要評論
0 條評論
- 還沒有人評論過,趕快搶沙發(fā)吧!